市供销社设7个内设机构:
(一)办公室。(电话:0851-23122681)
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,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;组织协调重大会议、重大活动,承担政务公开、机要保密、信访、维稳、目标绩效、精神文明、群团等工作;指导推动信息化建设;负责综合性重要文稿的草拟工作;负责遵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鉴、史志及研究参考资料编辑工作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二)合作指导科。(电话:0851-23122684)
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,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制度建设、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,推动专业合作社、专业协会等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;指导和管理系统的社会团体(包括 协会、学会、研究会等)的组织建设与发展;监督检查各级供销合作社执行国家法规、政策的情况,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;指导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和合作社文化的研究与推广工作; 指导系统农民社员的发展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三)经济发展科。(电话:0851-23122696)
拟定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;指导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,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;参与实施农业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发展战略,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; 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;负责综合经营统计、农村市场分析、预测及经济信息工作;监督检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四)财务审计科。(电话:0851-23122692)
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、税务、金融、会计等政策法规;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核算、财务管理和社有资产监督管理;负责供 销社专项资金申报和计划安排,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追踪问效;编报本部门预算、决算,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、资金(资产)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;负责指导本系统会计电算化推广应用和会计人员培训等工作;负责对直属企业的财务收支、经济效益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; 对直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任期进行经济责任审计;对系统管理 中重大的、带倾向性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问题进行审计调查;对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五)金融服务科。(电话:0851-23122684)
贯彻中央、省、市农村金融政策,拟定本系统合作金融发展规划,制定和完善股金服务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配套管理制度;负责指导全市供销社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建设工作;负责组织本系统开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工作;负责组织、指导、监督、管理本系统参与农村合作金融服务、农信担保、小额贷款、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等工作,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系统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,加强农村合作金融风险防控;指导本系统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和运行,负责本级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和监督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六)人事教育科。(电话:0851-23122686)
负责本单位的机构编制、网上名称管理、人事工资、教育培训、干部任免、职级晋升等工作;组织拟定供销社人才队伍建设规划,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;协助县(市、区)党委对同级供销合作社主任的选拔任免;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,指导市供销社所属企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七)监事会办公室。(电话:0851-23122692)
负责承办监事会的日常工作;拟订监事会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;负责监事会监督检查、调查研究和社情民意等工作的组织和落实;会同有关科室承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、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、并购重组、资产运营等监督检查工作;负责监事选举、增(替)补和沟通联络等工作;负责指导本系统监事会工作; 承办省社监事会、市社党组及市社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;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2022年11月23日(更新)